很多留學生為了學費和生活費,利用課余時間打工賺錢。雖然日本原則上規(guī)定外國留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允許工作,但它又有一種面向留學生及其家屬的“打工許可證”制度,只要向入國管理局提出申請,并獲得打工許可證,便可堂而皇之地打工了。
這張許可證在留學簽證有效期間內都有效。如果留學簽證更新,“資格外活動許可證”也必須更換。申請時要帶好護照、外國人登錄證。
初到日本從低做起
初到日本的留學生,由于對日本的情況還不熟悉,加之日語表達能力不夠,選擇臨時工作時,不能一味追求輕松自在、報酬豐厚的工作,而應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力所能及的工種。這樣被雇用的可能性也大。
這類工作主要以第三產業(yè),即服務行業(yè)中的輔助工作為主,尤以各類拉面店、快餐店、中華店等的洗碗工和各類報紙的送報員最為適合。
在日本,洗碗工習慣上多由中老年婦女擔任。但因其工作相對獨立和簡單,需要使用的語言詞匯較少,對于初到日本的留學生來說,作為剛開始的過渡性工作是比較合適的,而且相對于中老年婦女,業(yè)主也比較愿意雇用身強力壯的學生。
因此,留學生即使日語水平很低,應聘這種工作的成功率也較高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日本洗碗工的報酬在各地有所差別,但一般說來并不太高。而從工作內容來說,除洗碗之外,在生意高峰時間,可能被要求協(xié)助其他人員做一些洗菜、切菜、傳菜等工作也很正常,但店主不會為此額外增加工資。
日本的報紙分為早刊和晚刊,送報員的工作也分為早刊送報和晚刊送報兩種。
早刊的送報時間一般為5點到6點,晚刊的送報時間則為16點到17點。無論是送早刊還是晚刊,都要求送報員必須提前到報社領取報紙,并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將報紙準確地送到所負責片區(qū)的每戶訂報人家中。
由于送報工作涉及的范圍很廣,稍有差錯即會引起投訴,因此對送報員的工作責任心要求很高,必須做到風雨無阻,準確及時。
此外,搬家公司的搬運工、蔬菜水果批發(fā)市場的雜工、清潔公司的清掃工,包括一些道路修建時的勤雜工,也是初到日本的留學生可以選擇的工作。但這些工作一般勞動強度都很高,工資卻并不太高,因此在可能的情況下還是避免選擇這類工作為宜。
日漸了解 選擇增多
隨著對日本社會的了解和熟悉,加上日語能力的不斷提高,可供留學生選擇的臨時工范圍便越來越大,包括百貨商店、超市、便利店的售貨員,飯店、餐廳的招待員、外賣員以及一些工廠的裝配工等工作,留學生都可以去選擇應聘。相對來說,這類工作勞動強度不大,勞動報酬也高一些。
精通日語的留學生,則可以選擇以腦力勞動為主的工作。如日本各城市里都開設有許多“中國語教室”,許多熱愛中國文化的日本人在那里學習中文。
這種類型的中國語教室往往都聘有中國留學生任教,特別是曾在中國的大、中、小學中有過教學經歷的留學生,更深受其組織者的歡迎。
隨著中日兩國經濟交流的頻繁,許多日本企業(yè)迫切需要中文翻譯。這種類型的工作不僅接觸面廣,活動范圍大,而且其報酬也比較高。
遇到問題冷靜處理
隨著在日留學生打工人數(shù)的增多,許多糾紛問題也越發(fā)引人注目。一旦與所工作的地方發(fā)生了問題,首先應找負責人冷靜地談一談。如果不起作用的話,就要找有關部門申訴處理。
在打工期間和上下班途中發(fā)生意外事故時,外國人與日本人一樣,受《勞動者災害補償保險法》的保護。如果是工作現(xiàn)場發(fā)生事故,要立即與負責人聯(lián)系,并要求立即接受治療。如果是途中遇到交通意外事故,切記要請警察出面。工作地的負責人不肯給予治療和補償時,一定要請有關機關幫忙調解。
打工時與雇主發(fā)生一些不能自主解決的問題時,可以向東京都的勞政事務所和經濟局勞政部求助,要求公正處理。其他的道、府、縣也有類似的事務機構,可以充分利用。
此外在日本,打工的工資收入按規(guī)定要交付稅金,稅金的金額因工資的多少而異。日本的稅金主要分為國稅和地方稅,從工資中扣除的稅金稱之為所得稅,它屬于國稅,一般是由工作單位代為交給稅務所。雖然是每月都交納,但稅額卻是根據全年總收入而規(guī)定的。
因此,每年2月15日-3月15日期間,就開始辦理對于稅金多少的審核申報手續(xù)。這也稱之為所得稅的“確定申報”。如此一來,多交納的稅額會按標準退還。
咨詢老師:徐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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